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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襄阳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开始了!

时间:2021-06-20   访问量:3742

一、2021年襄阳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范围及申报渠道


评审范围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见附件1)。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二、2021年襄阳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时间


各级评审委员会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中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等材料时间应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自主评审单位除外)。具体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各级评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为准。自主评审单位评审时间自主确定。


三、2021年襄阳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报送至用人单位。其中高级职称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申报(自主评审单位可自主选择使用)。


(二)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复审工作,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卫生、中小学教师终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发文。各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于评审前5个工作日报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资格审查、评审会议程和评审通过率设定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管理权限报人社(职改)部门确认发文,各评委会办公室集中办证。自主评审单位和各地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按有关规定执行,结果及时向市职改办备案入库。


来源:关于做好2021年度襄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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