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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冈市工程师职称评审时间及申报条件

时间:2021-07-29   访问量:3338

一、黄冈市职称评审范围

在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黄冈市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各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各评委会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2022年1月31日前向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等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各评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为准自主评审单位评审时间自主确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评委会申报受理时间节点,及时有序组织本地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再补报、接收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评审材料。

三、黄冈市职称申报渠道和方式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进事业单位优先现聘八级岗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现聘五级岗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5号)执行。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三)自由职业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报送至用人单位。其中高级职称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申报(自主评审单位可自主选择使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影响评审的,由申报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黄冈市职称资格审核

(一)用人单位推荐初审。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时,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其主管部门审核。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复审工作,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评委会办公室终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市卫生、中小学教师终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黄冈市职称评审费用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300/人,中级职称150/人、初级职称80/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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