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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襄阳市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介绍

时间:2021-11-16   访问量:2502

一、2021年度襄阳市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单位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企业(中央、省属等有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单位除外),人员申报范围为现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各专业按照省职改部门最新修订发布的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发布修订试行申报评审条件的,均以现行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

(三)非公企业人员申报。根据省职改办《关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暂行办法》(鄂职改办〔2011〕10号)规定,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四)转评和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职称。

(五)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六)水平能力测试。参加专场评审人员须参加专场水平能力测试,转评及正常晋升的需要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评审,此次水平能力测试仅在本次评审中有效。

2019年-2021年度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本次评审有效(需提供证书)。

(七)择优报送本人的专业工作业绩,提供详实地体现专业水平的业绩佐证材料(如提供证明在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本人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业绩材料),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择优报送本专业的论文、科研成果代表作,非本专业的或在增刊、内刊上发表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八)职称评审中包括任职资格和业绩材料等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九)受理渠道。市属企业申报材料由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受理,各县(市、区)企业由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受理后集中上报市人事考试院。

二、2021年度襄阳市企业工程师职称实施步骤

(一)专场水平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和方法。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发展状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测试方式:水平能力测试主要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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