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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黄冈市初、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报送的通知

时间:2021-11-20   访问量:2725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应为黄冈市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应系列申报初、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工程系列申报条件按省职改办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事业单位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的需在初级岗位(含13-11级),累计聘用4年以上。


三、申报有关说明


(一)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证书(文件)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


(三)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的,在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四)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9-2021年度的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本次评审有效。


(五)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截至2021年11月15日为准。


(六)今年不再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原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上查验; 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核查人签字、单位签章。查验单位需填报《申报职称人员学历查验情况登记表》。


(七)非公有经济组织中级职称按黄职改办〔2020〕4号文件执行。


四、报送程序


(一)严格个人申报程序。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报送到用人单位。凡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移交主管部门。


(三)严格逐级申报送审责任制。主管部门、县市区职改办、各系列中级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重点审核申报程序、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凡未按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审核的,将退回个人申报材料并责令整改,相关程序和要求履行到位后方可推荐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报送时间


初、中级工程师职称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15日-11月15日止。

联系人:柳翠、童庆丰,联系电话0713-8118703、811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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