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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这八大系列职称可互通申报!

时间:2022-01-05   访问量:2333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鄂人社发〔2021〕38号文”,《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本意见2021年12月27日起施行。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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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八大系列可互通申报

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参加职称评审条件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贯通领域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重点评价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技能攻关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贯通领域相应专业职称。

对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担任主教练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励,担任主教练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铜牌及以上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湖北工匠”,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省委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等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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