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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下半年东湖高新区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30   访问量:11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湖高新区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4下半年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调整如下:

一、申报对象申报条件保持不变

(原通知申报链接:https://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403/t20240312_2371277.shtml

二、申报流程由线上申报受理审核,改为线下提交材料审核。

线下需提报材料清单包括:

(一)表格部分

1.《职称认定信息审核一览表》(见附件)A3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单位推荐意见须手写,如符合条件,同意推荐,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23)(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不可修改表格内容,订书机装订,首页粘贴申报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装订部分

1.目录(按以下顺序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幅面,下同);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位提供);

4.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业绩材料(承担项目、论文论著、成果证书、荣誉奖励等);

5.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须显示参保缴费地、参保单位;

6.中小学教师系列需提供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相符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7.员工年度考核表,可按单位实际表样提供,若单位无年度考核,则开具无年度考核证明并加盖公章;

8.电子版彩色登记照1张(尺寸358*441像素,以身份证号命名,如420110199001010110.jpg)。

截至2024927日,已通过原武汉东湖高新区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且终审通过的人员,仅需提报“(一)表格部分”材料;其他人员需同时提报“(一)表格部分及(二)装订部分”。申报个人应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提供能够反映个人业绩能力的有代表性的材料,避免因材料模糊被退回或认定受到影响。

三、受理时间、地点

(一)受理时间

中级认定:20241023日至20241030

初级认定:2024年10月7日2024116

(二)受理地点

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按顺序提pdf盖章扫描件,用压缩包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ggcyydt770@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中国光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大厅职称窗口

联系电话:027-65523202

相关说明

(一)所学专业和从事专业、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不能进行起点职务认定;

(二)除国家已规定实行初、中级职务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其余系列(专业)均可进行初级认定;中级认定仅限工程系列(专业);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核认定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记录期为3年;

)已申报过2024年东湖高新区职称评审或省市职称评审的人员不得申报今年起点职务认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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